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7号建议的
答 复
陈九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农村闲置庄基进行改革”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的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提出“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高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2019年4月,我市成立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科,指导各县区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先后举办了两期宅基地培训班,培训宅基地管理人员100多人,印制1000余份学习资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数十人次。
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市农村宅基地使用现状。分别于2019年6月、2019年12月、2020年1月结合农经年报填报等工作对全市农村宅基地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市农村宅基地、空闲废弃宅基地、常年闲置农房、季节性闲置农房的基本情况,为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打下了基础。
三是试点推进,全市选择13个农村宅基地联系点先行探索。2019年9月,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们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13个村作为农村宅基地改革联系点试点探索,初步打造了濮阳县庆祖镇后郑寨、南乐县梁村乡张庄等为主的特色游园村,以范县陈庄镇韩徐庄、台前县夹河乡姜庄村为主的民宿旅游村,以清丰县仙庄镇南街村、南乐县西邵乡赵任村等为主的生态宜居村等多种盘活利用模式。
下一步,一是摸清全市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底数。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全面摸清闲置宅基地利用现状,初步建立包括闲置原因、时间、自然状况、盘活意愿等要素信息的闲置宅基地全要素信息数据库。二是学习先进地区的试点经验。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我市未列入试点范围。我们要走出,请进来,开阔视野,拓展思路,鼓励有条件的县乡进行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探索。三是指导和组织实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编制利用方案,明确主体,加强监督。选择集中成片、条件成熟的区域确定试点范围和试点村,指导推进试点村闲置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工作,探索建立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的政策制度和经营管理机制,培育不同类型的整村盘活示范村,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区块,建立基本完善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机制。
2020年10月15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663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