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6)验收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门履职仍有差距。个别职能部门对自身承担的职责认识不够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畜禽养殖行业主管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认识不够到位,对小型养殖场环境管理重视不够,落实相关规定不力。督察发现,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小型养殖场畜禽粪污露天堆放情况较为普遍,没有采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措施。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深入学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提升行业管理责任意识。
(2)5月底前开展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排查指导行动,对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不健全的养殖场(户)进行技术指导;8月底前对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巩固整改成效,谨防死灰复燃。
(3)做好常态化技术指导,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养殖户规范发展。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学习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手册》、《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行业管理责任意识。
(2)5月底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手册》《畜禽粪污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指南》《濮阳市养殖场户粪污利用设施现场指导意见书》《濮阳市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倡议书》等技术指导资料,开展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排查行动。对发现粪污处理设施不规范的场户,填写《濮阳市养殖场户粪污利用设施现场指导意见书》,要求限期规范到位。
(3)对粪污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和年度粪污综合利用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不定时抽查养殖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及正常运行情况,并做好常态化技术指导。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张朝锋
手机号码:13939385827
固定电话:0393-4415212
电子邮箱:4415212@163.com
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