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是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濮农文〔2023〕101号 签发人:杨运教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
答 复
周建士代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2016年濮阳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濮办〔2016〕9号)提出:支持开展农户土和订单托管等不同模式的托管服务,辐射带动农户增加规模效益。该意见还要求“大力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提升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着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
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濮发〔2023〕6号)提出“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行动,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带动更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为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我市濮阳县、南乐县2021年获批河南省农业生产社会化示范县,连续三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支持。2023年我市积极申报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县,清丰县获批,获得扶持资金580余万元。为规范农业生产托管,2020年我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认定工作,制定了《濮阳市农业生产社会化示范组织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并认定了首批27个市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引导,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及时完成实施,总结推广一批社会化服务典型,通过服务,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3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印发 |
(联系人:王庆国 电话:0393—815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