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市农业局在这里召开全市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省阳光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阳光工程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全市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其目的有两个,一是早动员,早部署,抓住春节过后农民外出务工高峰的有利时机,迅速在全市掀起转移培训高潮;二是在今年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中,要着重强调抓监管、抓质量、促品牌,使我市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这次会议还安排濮阳县、清丰县、台前县等3个县和濮阳市吴越发型美容专业学校1个培训机构进行大会发言。下面,我结合全省阳光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就去年阳光工程的实施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2007年全市阳光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我市各级农业部门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认真开展阳光工程转移培训工作,共完成招生13577人,完成省下达培训任务的123%人,培训结业13577人,转移就业13568人,转移就业率达到99.5%;完成“温暖工程”培训任务900人,全部结业,转移就业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省农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培训任务和就业目标。去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及早进行动员部署。为加快工作进度,延长有效工作时间,2007年1月31日市农业局召开了全市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会议,对全市阳光工程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各县(区)在省任务尚未下达,补贴标准没有确定的情况下,先按上年任务一半和上年补助标准开展工作。这次会议后,各县(区)按照会议要求迅速行动,均在春节前召开了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春节后,各培训机构迅速展开招生和培训工作。2007年是我市历年来开展工作最早的一年,阳光工程实施工作较往年提前四个月,同时也是历年来进度最快的一年,大部分县(区)在8月底就完成了全年的招生任务。
(二)争取落实培训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为争取培训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我们多次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同财政部门沟通协商争取支持,经多方努力,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市按省定人均1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了阳光工程配套资金110万元(全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的仅有9个地市)和15万元的工作管理经费。补助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336元提高到人均473元。为保证工作管理经费的落实,将工作经费写进了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濮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清丰县足额落实5万元的工作经费,其余县(区)虽然没有足额落实,但也落实了数额不等的工作经费,基本保证了阳光工程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认定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是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基础。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的方式,认定培训基地。首先坚持管培分离的原则。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规划,搞好宣传发动,加强监督检查,而将转移培训的具体工作交给培训基地承担,对培训基地实行“五自主”,即自主招生、自主管理、自主培训、自主组织就业、自主跟踪服务。第二,面向社会,认定基地。各县(区)面向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组建由阳光工程办公室成员单位参加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认定委员会,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认定工作。其三,公示认定结果。通过招标从申请的100多个培训机构中确定52个培训单位作为全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将培训基地的培训专业、收费情况、就业安置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便于农民有选择性地接受培训,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出台两个文件,规范工作实施。为规范阳光工程实施工作,我们组织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2007年濮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市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和资金安排。在工作中推行五项制度,在培训任务上以市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我们还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濮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调整了补助标准,并结合培训任务的动态管理调整了拨付办法。
(五)召开会议,推进工作落实。为总结交流阳光工程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扎实开展,我市多次召开会议对阳光工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07年1月31日,市农业局召开了全市阳光工程工作会议,对2006年阳光工程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了2007年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全市阳光工程工作的全面展开;2007年7月23日,市农业局召开全市阳光工程工作半年总结会,总结上半年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措施,有力的推动了下半年的工作;2007年9月13日,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阳光工程项目推进会,对阳光工程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会议主要围绕“开展农民大培训、推动农民大转移、实现农民大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大发展”的工作思路,要求各县(区)加强领导,搞好宣传,落实工作费,加强监管,确保全市阳光工程工作圆满完成;2007年9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阳光工程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总结前期工作,分析了阳光工程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安排部署工作中着重就阳光工程培训质量、配套资金落实、工作经费落实和加强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开展督查促质量。阳光工程工作已经实施四年,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和各培训机构已经熟练掌握了“五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确保了培训转移质量,2007年我们要求各县(区)、各培训机构在培训标准不降低、转移输出质量不下滑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完成培训转移任务,确保培训一个,转移一个,成功一个,让政府放心,让受训者满意,为此,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工作成效,确保培训转移质量,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一是创新“第一节课”制度。各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结合农民工培训机构的培训特点及农民学员的学习特点,创新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如清丰县、台前县等实行开班点名、中间抽查、结业发券的工作方法,防止了个别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及培训时间缩水现象的发生;台前县实行了开班点时给学员照相,结业发券时核实学员身份,防止学员在培训过程互相顶替,确保了广大农民学员受到培训、得到补贴、实现就业。
二是加强系统监管。为认真落实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学员管理透明化、网络化的要求,各县(区)阳光办及属地化管理的各个培训机构都要配备电脑及上网设备,明确专职网络管理人员。并督促培训机构对已转移学员及时上报转移台帐,做到学员进厂,名单上网。
三是强化督导监督。2007年我市切实加强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日常检查及调研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多次听取农业局关于阳光工程工作汇报,到培训基地、就业单位调研指导培训转移工作。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在平时赴各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培训机构督查的基础上,分别于4月中旬、6月下旬、11月旬对全市阳光工程工作开展了三次集中检查督导,先后抽查培训机构65家(次),占培训机构的40%;访问培训学员2256人次,占当时培训学员的10%;抽查就业学员1250人次,占当时就业学员的5%,访问外出务工农户18户。并于11月12日以市阳光工程办公室文件下发了《关于2007年阳光工程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通报了阳光工程检查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1中旬,省阳光工程督查组在深入濮阳市华达技术培训学校和范县乐立职业技术学校等六家培训基地检查后,对我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07年我市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不仅圆满完成了省下达培训任务和就业目标,而且工作进度快,培训的质量进一步提高,示范带动性好,管理更加规范,就业收入明显提高,就业稳定性明显增强,学员享受的补贴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度快。在超额完成省下达1.1万人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清丰县还承担了900人“温暖工程”培训任务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县(区)在8月底前完成了全年招生任务。
二是培训时间长,补贴标准高。受训学员的平均培训时间达到了93天,比2006年平均培训(82天)增加了11天,3个月以上培训时间所占比重达79%,比2006年所占比重(69.1%)高9.9个百分点。受训学员平均享受补贴383.2元,比2006年平均补贴(324.6元)增加了58.6元。
三是示范基地带动性、示范性好。为提高工作标准、拔高培训标杆,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在全市选择11家(每县1—2家)办学条件好、培训规范、转移输出效果好的培训机构作为全市阳光工程示范培训基地试点,他们狠抓硬软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狠抓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建立规范了一整套培训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为全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树立了榜样,使大家学有目标,追有标尺,干有标杆。
四是管理更趋规范。全市无论是在宣传形式,培训基地认定、培训券发放、学员档案和台帐的管理上都更加规范,可以说各县(区)阳光办的管理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各县(区)能够按市阳光办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信息,报表基本上做到了及时准确。
五是就业收入进一步提高。就业学员月工资平均收入达到1250元,比2006年增加53.1元,月收入800元以上的所占比重达到91.2%,比2006年提高了个1百分点,月收入1000元以上所占比重达到68.3%,比2006年提高了12.3个百分点,就业单位也相对较好,一大批学员被安置就业在海尔、TCL、富士康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及国外企业。
2007年,我市阳光工程培训规模更大、投入资金更多、补贴标准更高、培训质量上升、操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得到省阳光办的肯定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在全省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我市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我们的一些成功做法和工作特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投入;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阳光工程实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得益于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得益于我们各级农业部门尽职尽责,措施得力,具体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县(区)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区)于8月底就完成了全年招生计划,而有的到10月底才完成招生任务,时间上相差了2个月。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开展阳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既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的落实,也没有给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有相当一部分县(区)只落实了少量的工作经费,不能保证工作正常运行。三是一些地方农业部门对工作重视不够,抓的不力,没有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也没有提供必要的工作手段和条件。四是一些阳光办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去开展工作,执行“五项制度”情况不好。五是个别地方存在轻培训、不培训或培训时间过短,而重转移的现象。六是宣传发动不够深入,许多地方的农民对“阳光工程”政策缺乏了解,尤其是偏远的乡村对“阳光工程”的有关政策缺乏了解,直接影响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些问题,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给予解决。
二、2008年阳光工程实施工作面临的形势、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面临的形势
目前我市阳光工程面临的形势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方面,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在党的十七大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继续加大外出务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省委、省政府今年继续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列为向全省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国家投入阳光工程资金越来越多,据省农业厅介绍,国家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阳光工程投入力度,补助标准将有望进一步提高,省财政今年将拿出3600万元用于阳光工程培训,比去年增加400万元。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投入的进一步加大,给我们开展阳光工程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增强了我们做好阳光工程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阳光工程的关注越来越多,广大群众期望也越来越高,新闻媒体在对阳光工程加强正面宣传报导的同时,也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披露。这对我们总结经验,严肃纪律,完善培训办法,加强监管是有力地促进。审计部门去年对全市阳光工程进行了审计,今年仍将把阳光工程作为审计的重点。再一方面,经过几年工作,农村富裕劳动力在逐年减少,再加上国家出台了对中专学校的补贴政策,初中毕业生上中专、高中阶段教育的比重迅速提高,已从2003年的阳光工程实施前的45%提高到65%,劳动、扶贫部门在近年也相继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和雨露工程,在生源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又加剧了我们招生压力。因此,阳光工程面临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存,希望大家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切实把阳光工程实施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省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26万人,补贴资金1.3亿元。目前省对市暂没下达指令性计划,考虑全省情况,结合我市培训能力,我们初步打算2008年我市阳光工程任务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1.1万人,人均补贴标准由去年473元提高到500元,具体补贴标准在新标准未下达之前按2007年标准执行。培训时间上要优先安排3个月以上的长班。整个培训工作从现在开始,6月底要完成招生培训任务的70%以上,8月底要完成招生任务,12月底要完成培训转移任务,阴历年前要完成检查验收、资金兑付和总结工作。
(三)工作思路
根据阳光工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2008年阳光工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监管;狠抓培训质量,着力打造品牌,促使我市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上台阶,出水平。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坚持“五个继续”,突出“两个重点”。
(四)坚持“五个继续”
1、继续坚持“学校主办,管培分离”的原则。各级阳光办只负责监督管理,不参与培训转移的具体工作。具体的培训、转移工作由培训机构按阳光工程的要求自主开展,实行五自主,即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介绍就业和自主跟踪服务。
关于基地认定工作,省阳光办已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基地认定的条件和程序,在这里我再强调以下几点:首先要严格基地的认定条件。凡是申请参加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资质,要有与承担培训相适应的培训场地和与培训相匹配的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场地、实习设备,同时还要有稳定的就业渠道和较强的职业介绍能力。其次要对培训机构的收费严格把关。要对所申报的培训专业每个时段的收费金额认真核查,其收费既不能高于当地同类专业的平均收费标准,也不能高于非阳光工程学员优惠过的收费金额,更不能高于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在同等条件下要认定收费最低的培训机构。第三要严格审批程序。县(区)阳光办要做好认定的基础工作,检查人员要对基地条件的真实性负责,市阳光办要把好审查关,并报省阳光办进行审核,省阳光办审核后要在全省公示,凡是未经省阳光办审核的培训机构和未经审核的培训专业一律不得承担阳光工程任务。
2、继续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阳光办要求,培训任务以市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即市对县(区)、县(区)对培训机构不下达指令性培训任务,采取事后确认的办法,根据各县(区)、培训机构实际完成的培训任务来核定所需的培训券,即培训机构招生一批、申报一批,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批后确认一批。其目的是调动培训机构积极性,避免他们在培训中弄虚作假。
各培训机构要于每月1日将上月进度报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县(区)阳光办汇总后于每月2日报市阳光办,市阳光办汇总后要于每月3日报省阳光办;每月15日各县(区)阳光办要将属地管理培训机构上月的就业人员名单输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系统”,市阳光办将依据上网人数、培训时间等向县(区)阳光办发放培训券;每月的2日、3日为市阳光工程办公室集中审批发券日。
3、继续实行订单培训。承担阳光工程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有用工订单,培训机构在保证农民学到一技之长外,还要确保农民充分就业,就业率要达到90%。而且用工单位要用工规范,受训就业农民职业稳定、工资收入高。根据形势需要,今年调整就业学员收入标准:去年要求省外单位月工资不低于700元,今年要不低于800元;去年要求省内单位月工资不低于500元,今年要不低于600元。近两年我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明显增多,为适应农村新形势的需要,今年在继续执行订单培训的同时,对地方特色产业,既可以采取“用人订单”形式,也可以采取“产品订单”形式,也可引导培训的农民转移到当地自主创业,围绕“一村一品”从事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业必须经省阳光办核定和批准,市、县不能随意确定。
4、继续执行“五项制度”。要严格执行项目监管五项制度,即“公示”、“第一节课”、“台账”、“月报”、“检查验收”等制度,尤其要把上好“第一节课”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在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上,县(区)阳光办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班,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县(区)阳光办、财政局等部门要共同核定学员身份、检查招生简章。培训学员结业时,县(区)阳光办、财政局等部门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学员手中,告知学员培训券的金额,介绍培训券的使用方法。
今年,在执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以往工作经验,我们将创新管理办法,全市统一实行“开班点名、照相存档、中间抽查不少于三次和结业时发券”的监管模式,各县(区)阳光办要向所辖培训机构统一发放2008年阳光工程工作笔记本,详细记录每批次点名、抽查、发券、验收等活动过程,每批次的点名、抽查、发券、验收等过程同时记录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登记表”中,二者在时间、人员、地点等方面要一一对应。
5、继续做到“补贴农民”。培训补助经费仍采取直接补助农民的办法,用于农民参加培训的学费补贴。全市仍采用培训券的方式补贴农民,培训券由市统一印制。资金拨付渠道是由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手续,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培训机构,不能由农业部门进行资金拔付工作,这要作为一条纪律明确下来。
(五)突出抓好“两个重点”
1、突出抓好项目监管。阳光工程的实施是一种委托行为。凡是委托行为都存在着道德风险,避免道德风险的唯一办法就是加强监管。四年工作实践表明,个别地方出现弄虚作假问题,除培训机构有意弄虚作假外,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管理人员在监管上不作为,不认真,导致监管缺位,走过场。因此,监管工作应作为阳光工程实施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明确监管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各县(区)的培训机构由各县(区)阳光办负责监管,各县(区)农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阳光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市阳光办将通过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样、直接走访学员或家庭等方式进行督查,市阳光办今年拟开展以下督查活动:①监督县(区)阳光办到培训机构上“第一节课”点名和发券过程。3月份和4月份重点督查南乐县、华龙区、高新区三个单位,5月份督查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和台前县四个单位,请各县(区)在点名、发券之前及时与市阳光办联系;②联合市财政局开展集中督查。计划安排在6月中旬和10月下旬进行,督查结果要以简报形式报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位领导;③12月下旬联合市财政局开展检查验收活动。
同时,市阳光工程办公室为推进工作和提高从事阳光工程工作人员素质,今年7月上旬要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9月份召开全市阳光工程工作推进会,3月初和5月初安排两期阳光工程业务培训会。
三是要突出重点环节,实行全程监管。一是在招生前,把住“政策宣传关”。招生前要求培训机构上报招生简章,并认真审核招生简章,重点审核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和补贴标准,并在招生简章上盖章签字,凡收费标准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或高于当地平均收费标准和非阳光工程学员优惠过的学费,没有体现阳光工程补贴政策,坚决不允许招生,从源头上杜绝培训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在招生后,把住“对象关”。要结合执行第一节课制度,对培训机构每个班次学员进行审查,不仅要审查数量,而且还要审查学员是否符合阳光工程学员对象条件。三是在结业时,把住“培训关”。在每个班次学员结业前,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派人到培训机构审查培训情况,不仅要审查结业学员数量,还要审查培训效果,看培训学员是否真正学会一技之长。四是在就业后开展就业抽查,把住“就业关”。对每批次、每班次毕业的学员,阳光工程办公室抽查数量不少于5%,查看受训学员是否就业,就业收入、就业环境和合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五是开展检查验收,把住“资金兑付关”。对每个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转移任务后,要在平时检查的基础上,组织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其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方能兑付资金。为落实监管责任,要求阳光工程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由两人以上完成上述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在《检查验收表》上签字,检查验收工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抓质量促品牌。今年我们要把打造劳务品牌作为实施阳光工程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在适当时候,我们将在全市命名一批品牌学校、品牌专业和劳务品牌,并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予以认定。要通过提高阳光工程培训质量,争创品牌。一要筛选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培训工作,重点筛选那些设施较好、师资和职业介绍能力较强的培训机构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二要优化专业结构,尽量扩大技术含量较高、就业收入高、市场需求旺的专业的培训比例,要适当限制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培训。三要对培训内容严格要求。按照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具体要求开展,培训内容与就业岗位要一致。有劳动准入要求的行业和岗位,必须使学员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四要延长培训时间。一般情况下,培训时间越长,技术含量越高,就业效果越好,工资收入越高,就业的稳定性也越强。我们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民参加中长期培训,增加培训技术含量。五要加强培训质量考核。制定培训质量考核办法,加大培训质量的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六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劳务品牌的影响力,提高知名度。总之,要通过提高质量,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
三、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强化督导,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阳光工程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识阳光工程实施的重要性,摆上重要位置,拿出相当精力,科学安排,协调推进。各县(区)农业局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局长具体抓,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了层层负责,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格局。同时阳光办管理人员要充实调整,县(区)阳光办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没有具体工作人员的要立即充实,办公条件不完备的要立即改善。
(二)广泛宣传,迅速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是惠农政策、民心工程,离不开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春节前后,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现场会、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劳务致富”、“劳务光荣”的观念,宣传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工作经验、先进典型事迹,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加阳光工程培训。要表彰在阳光工程实施中的先进人员、务工典型、先进培训单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阳光工程的影响,吸引更多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参与阳光工程的实施。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力军作用,用政策引导、市场利导,努力把“阳光工程”做成精品工程。
(三)搞好沟通,争取支持。阳光工程的实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复杂,任务艰巨,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我们农业部门要注意与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和沟通,特别是要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去开展工作。同时,各级农业部门还要和财政部门协调好本级工作管理经费,取得财政部门的支持,为全面推进我市阳光工程工作提供财力支撑。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培训机构对阳光工程的实施负有完全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要严肃处理,处理时,对事也要对人,除收回被套取的培训补助资金、取消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资格、3年内不认定为培训基地外,对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阳光办对培训机构负有监管职责,阳光工程出现问题,除追究培训机构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管责任,属于领导不安排的,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属于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不认真的,要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出现问题的地方,不仅利用阳光工程项目进行制裁,而且还要通过其他农业项目进行捆绑式制裁。
(五)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今年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投入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我们农业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切实负起责任,把这件大事抓好。一定要克服一般化的工作作风,要不怕吃苦,扑下身子,一件事一件事来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抠,把工作抓细,抓具体;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吃透情况,当这方面的“行家里手”,要积极探索阳光工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制度层面上不断进行完善;一定要精益求精,严格要求,坚决克服粗放管理,敷衍塞责的不良倾向;一定要振奋精神,主动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造新鲜经验,脚踏实地,务求实效。
同志们,实施“阳光工程”,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是各级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市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新局面,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