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起,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我省被纳入试点实施范围。6月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已拨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4000万元,支持我省优势农产品产区改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条件,进一步减少产后损失,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该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农户和专业合作社2013年度获得批准并建设完成的农产品储藏、保鲜、制干、分级、包装等设施进行补助,重点奖补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三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为使更多农民受益,当年享受奖补的设施建设每个农户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不超过5座,奖补标准不超过设施平均建设造价的30%。
按照要求,工程项目实施区域、建设规模以及奖补对象由各地确定,“奖补设施验收合格后由县级农业部门统一编号,奖补资金的安排情况必须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示,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 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