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濮阳市农业畜牧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濮阳市农业畜牧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京开道488号濮阳市农业畜牧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3-8154616
传真号码:0393-8154618
电子邮箱:8154616@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濮阳市农业畜牧局信息公开包括市农业局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市农业局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市农业畜牧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市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市农业畜牧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市农业畜牧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市农业畜牧局规范性文件
4、市农业畜牧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市农业畜牧局重点工作
6、关于本市农业发展的主要数据
7、市农业畜牧局人事任免
8、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农业畜牧局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濮阳市农业信息网:http://www.pysagri.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农业畜牧局信息,本机关将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市农业畜牧局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濮阳市农业信息网,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濮阳市农业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濮阳市农业信息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6、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将由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