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护人民健康,今年以来,台前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对我县动物卫生做好防疫工作。
工作中,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成员首先向各经营者进行动物检疫工作的要求和需要的宣传,并要求其必须事先向本站所进行书面或电话方式的检疫申报。其次,根据接收到的申报查验动物疫病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严格按照要求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站所向经营者说明理由;受理的,站所指派官方兽医到场到点实施产地检疫、动物及运载车辆的消毒。检疫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告知畜货主原因、整改措施。
截止目前,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出具检疫证明1300余份。

信息来源:台前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