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荐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
公 示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326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推荐清丰县农业农村局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濮阳市经济开发区永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郭计广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现对有关推荐情况予以公示,请予监督;如对市局推荐情况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或市农业农村局粮经科反映。
一、评选条件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精神。2.工作成效显著。深入开展粮食生产相关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在粮食生产等相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3.作风信誉优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单位未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粮食生产工作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未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一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二是作风文明、诚实守信、务农爱粮,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三是原则上身份为农民,从事粮食生产5年以上,粮食种植面积超500亩或产量超50万斤;四是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优质专用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较高,粮食单产显著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五是口粮品种(小麦、水稻)种植比例大,商品量占比高。
二、拟推荐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精神。(二)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稳定面积、主攻单产、提升品质”的思路全力推进,通过落实惠农政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目标责任制推进、制定技术指导性文件、良种良法配套、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防汛及灾后恢复生产、推广应用粮食高产品种和增产技术等多项工作,确保了全年粮食稳中有增,圆满完成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全年粮食面积132.61万亩,粮食总产达到了65.46万吨,较上年增0.22万吨,增幅0.34%。(三)作风信誉优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单位未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粮食生产工作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未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
二、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濮阳市经济开发区永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郭计广
1969 年 6 月出生,濮阳市经开区新习镇刘堤口村人。2012 年返乡创业,带领本村群众以集资入股的形式创办 2 座新型建材砖瓦场,并参与经营管理活动。2014 年流转承包土地 600 余亩,进行规模化粮食种植,2015年创办了濮阳经济开发区永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发展,现流转托管土地2000余亩。该合作社是规模化种植合作社,经营范围粮食规模化种植、农产品种植、收购、烘干储藏、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农业技术服务等。合作社采用“合作社+贫困户”的帮扶模式,指导、帮助贫困户开展优质小麦和绿色杂粮的种植;合作社无偿为贫困户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指导、病虫害防治、新品种推广等帮贫措施。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电 话:0393-8153123(驻局纪检监察组)
0393-8189329(局粮经科)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