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44)验收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4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突出。规模以下养殖场畜禽粪污直排,露天堆存现象较普遍,督察发现,范县陆集乡田崮堆村村西牛粪露天堆放,濮阳县王称堌镇后拐村阳光养殖场、强生养殖场粪污露天堆放,范县王楼镇张杨陈村3家养猪场粪污直排。
二、整改措施
(1)对督察组曝光的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小型养殖场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消除污染。
(2)举一反三,开展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排查行动,填写《濮阳市养殖场户粪污利用设施现场指导意见书》,一场一策进行技术指导。
(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活动,检查养殖场户粪污污染防治情况,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针对督察反馈的濮阳县、范县小型养殖场污染问题,县生态环保局、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乡镇政府,立即开展了现场核查,研究整改方案,要求三日内整改到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确保整改质量。已全部整改完毕。
(2)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手册》《畜禽粪污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指南》《濮阳市养殖场户粪污利用设施现场指导意见书》等技术指导资料,开展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排查行动。对发现粪污处理设施不规范的场户,填写《濮阳市养殖场户粪污利用设施现场指导意见书》,要求限期规范到位。
(3)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专项执法活动的紧急通知》,以规模以下养殖户为重点,对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及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张朝锋
手机号码:13939385827
固定电话:0393-4415212
电子邮箱:4415212@163.com
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