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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4 10:32:42    点击:785次    [关闭本页]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3)验收公示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存在“上严下松”现象。2021年10月26日濮阳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禁烧管控工作,然而濮阳县、范县个别乡镇思想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存在漏洞、工作落实不力,导致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失控,发生“10·27”空气质量“爆表”污染事件,10月28日全市召开紧急会议,对涉事乡镇落实工作不力的干部予以停职、免职,焚烧问题才得到阶段性遏制。然而本次督察期间,仍然在台前县、范县、濮阳县、清丰县部分乡镇发现秸秆、垃圾焚烧火点40余处。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实行“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管理,严格“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值班值守,组建乡村禁烧应急队伍,实行人防技防结合,严肃查处焚烧问题。

2)把农村生物质清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持续推进;加强服务指导,拓宽秸秆等生物质“五料化”综合利用途径。

3)广泛宣传动员,提高群众认识,营造良好禁烧氛围。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完成“三夏”“三秋”秸秆禁烧工作。先后印发《濮阳市2022年农村禁烧工作方案》(濮禁烧办〔2022〕6号)、《濮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三秋”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检查指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实行市、县、乡、村四级管理,全市1.6万余名网格员在农村田间值守巡逻,81个监控平台和417个监控摄像头全天候在岗在线,并通过无人机加强禁烧巡航;成立5个禁烧指导组,分包县(区)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市禁烧办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印发通报4期,查处火点15处,扣划县(区)财力75万元。

2)加强秸秆清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投入230万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推动清丰县、范县申报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组织农技、农机、土肥等技术人员深入田间,指导群众开展秸秆“五料化”利用,发展秸秆经济;将秸秆清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部署、同推进,持续开展秸秆清理行动,消除焚烧隐患。

3)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动员。通过宣传车、条幅、公告、村大喇叭、短视频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700余辆次,悬挂条幅9560余条,张贴通告2万份,发放告知书等资料47万份,营造了浓厚禁烧氛围。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1214日至202212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人:张跃忠

手机号码:13839339190

固定电话:0393-8155379

电子邮箱:pynhz@163.com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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