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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6-10 11:27:53    点击:740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

  

                       

张淑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在参与脱贫攻坚行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存在渠道不宽、参与形式单一、作用发挥不足、稳定性持续性不够等问题。伴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市民营企业越来越注重社会责任的履行,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整合资源,注重企业与经济、社会、环境共同可持续发展与利益相关者共享发展成果。为更好的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参与我市乡村振兴,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理念宣传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运用网络和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扮演好信息的传播者。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民营企业在战略推进中取得的成绩。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实现乡村振兴并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民营企业更是责无旁贷,慢慢形成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利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契机,加快打造乡村振兴新模式。

二、探索资源配置 

我市现有政策层面已经将乡村振兴提到了战略高度、明确了顶层设计、要求各地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科学把握地方差异性,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案例。各县区结合自身特点,既要强化制度执行、更要积极鼓励基层探索、盘活各地优势资源。鼓励农户进行中长期流转土地、政府通过综合统筹,用政策鼓励农户与民营企业签订合同期较长的土地承包合同,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调动民营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农民的参与度与受益度,通过建立企业、农户、农民合作社三者的利益分享机制.保障农户共享乡村发展成果。机制可以采取股份分红、入股、联营或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按照"谁投入、准受益"的原则保障收益共享。

三、加大保障力度

稳定政策预期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在企业政务办理、税收、金融贷款、争先创优等方面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引导和保障力度、在投资领域、投资项目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较为明确的指导、稳定政策预期、消除民营企业投资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明确民营企业可以投资的重点领域,在金融货款上简化手续、提供税收优惠、提供政务服务等多顶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进入适合经营的产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其次规划建设一批辐射效应强、产业关联度高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促成民营企业与农户、农村合作社对接合作。最后,通过多渠道做好农村人才技能培养,再就业培训,为民营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四、推进招商引资

用科学的态度、先进的理念、专业的知识,创新招商引资模式,促进全市产业集群建设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建设,有效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着力推进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和龙头企业的招大引强,以优惠的政策、便捷的服务、优良的经商环境,吸引国内产业大牌企业入驻我市,提升我市农业产业集聚的品牌影响和市场竞争力。组织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等经营主体参加农业展示展销会、经贸洽谈会、投资贸易会,加大我市现代农业的外宣力度,促进四大农业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022610

 

 

(联系人:闫峰  电话:0393-818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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