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濮阳市2023年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汇总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及河南省、濮阳市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2023年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濮阳市2023年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邀请各技术单位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濮阳市2023年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汇总项目
二、服务内容:
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度全市“三普”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一)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进行数据审查,注重对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把控。
(二)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对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表层样点按照比例现场指导,剖面样点均到现场指导。
(三)市“三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报名以及资格条件
(一)届时请各技术单位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资料、投标人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次谈判要求技术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1)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以及设备、人员清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技术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提供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四、报名地址:濮阳市农业农村局二楼228房间
五、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5日(非工作日除外)
六、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下午4:00
联系人:万泽源 联系电话:0393-6669815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