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2023年全市农业从业者技能培训持证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农业从业者技能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8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5号)《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濮农办〔2023〕54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申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
(二)具备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条件,具备与技能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相适应的场所、用具、设备等;
(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熟悉农民培训规律,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违法、失信、重大负面舆情和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接受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按时完成培育持证工作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参加申报颁证的机构必须是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2023年濮阳市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采取划片试点办法,申报机构数量为:濮阳县试点1个;南乐县试点1个;范县试点1个;华龙区试点1个。
请有意参加申报的机构与所在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联系:
濮阳县 张 平 13939371009
南乐县 李永杰 13783936889
范 县 张玉章 13083890288
华龙区 李娜娜 18739300008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