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
公 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2023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5号)《濮阳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濮农文〔2023〕75号)《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濮农办〔2023〕54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申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三年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学员满意度不低于96%;
(二)具备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条件;
(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熟悉农民培训规律,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违法、失信、重大负面舆情和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请有意参加申报的机构与所在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联系:
濮阳县 张 平 13939371009
南乐县 李永杰 13783936889
范 县 张玉章 13083890288
台前县 田 丰 13513915918
华龙区 李娜娜 18739300008
工业园区 付 林 15239989166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