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强化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春季市场情况,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以玉米、大豆、水稻、棉花和蔬菜等作物种子为重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辖区内选择部分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及乡村经销店,以及省际交界区域交易市场的门店。原则上市级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县级检查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覆盖率不低于60%。
二、 检查内容
(一)检查种子标签、档案和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市场销售种子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规范,二维码信息是否完整及其追溯网址是否真实有效、可追溯能否实现等;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是否建立销售台帐,台帐是否齐全、规范等;检查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备。
(二)检查品种审定和登记情况。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有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退出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
(三)检查侵犯品种权情况。加强对重点作物、重点品种的监管,尤其是近年来发现问题较多的品种。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渠道,坚持有投诉必受理、有线索必追查的原则,坚持做好假冒侵权案件的办理。在市场、基地和企业检查中,查看档案和授权情况,严查未经品种权人许可,擅自生产经营、销售授权品种种子的侵权行为。
(四)抽查种子质量。按要求对种子经营门店经销种子进行抽样。对抽取的玉米、水稻样品种子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对棉花、大豆等作物种子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检测。
三、组织安排
(一)实施方式
1.检查。本次春季市场检查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横向联合、纵向联动机制,采取县(区)自查与市局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2.抽样。濮阳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全市和濮阳县重点品种抽样工作,濮阳县种子管理站(濮阳县种子质量检验站)负责本县辖区抽样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20日。
各县(区)4月30日前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市局种业管理科,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已查处案件情况等,并至少报送一起典型案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狠抓案件查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保障种子市场运行平稳,确保春季生产用种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加大检查力度,围绕水稻、玉米、大豆、棉花和蔬菜等作物种子重点检查,对近年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品种和经营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较多的品种和经营门店重点检查,对开展种子认证企业的种子可适当减少检查抽查频次。
(三)提高服务质量。鼓励种子经销商创新供种服务模式,开展点对点的供种配送。规范经销户的进货渠道和票据管理,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种子经营网上备案登记和种子追溯体系,做到种子从生产、销售到播种有据可查。
(四)规范检查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做好扦样、记录及取证等各项工作,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确保样品证据链完整可靠。对于违反包装标签、经营主体备案等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场依法作出处罚,对于质量不合格种子要依法核查处理,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对于涉及面广、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五)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案件线索等情况通报当地综合执法机构,督促违法主体积极整改。积极探索种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检查成果,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按要求时间报送。省厅将视情况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市、县份进行表扬,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六)联系方式。
市局种业管理科 张 进 8152939
电子邮箱:pyzygl@163.com
市种子管理站 李会群 8153167
电子邮箱:pyszzglz@163.com
附件: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样样品信息汇总表
2023年3月10日
附 件:
| |||||||||||
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样样品信息汇总表 | |||||||||||
报送单位: | |||||||||||
序号 | 市(县) | 扦样单位 | 扦样单编号 | 作物种类 | 种子类别 | 品种名称 | 品种审定(登记)编号 | 代表种子数量(kg) | 被抽查单位 | 标称种子生产经营者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