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濮阳市“丰收杯”“三农”摄影宣传活动开始征稿啦
发布时间:2024-6-3 08:10:07    点击:4467次    [关闭本页]

来源:濮阳三农

濮阳市“丰收杯” “三农”摄影宣传活动开始征稿啦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唱响爱党感恩主旋律,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展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新成就,特开展濮阳市“丰收杯”“三农”摄影宣传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二、

举办单位

       主 办: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濮阳市乡村振兴局

  承 办:《河南日报》农村版   濮阳市网旗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协 办:濮阳市经济开发区永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作品要求

      1.以农民为主角、农业为主线、农村为主场,以“小切口”“大场景”反映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景象,传承农耕文明,展示新时代农民群众、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市场主体以及“三农”人的良好精神风貌,讲好濮阳“三农”故事。

  2.作品需为2023年秋分(9月23日)以来,拍摄于濮阳市域内的作品,格式为jpg,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2M,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不少于5幅。相机、手机、无人机拍摄均可。

  3.作品需每张图片按“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县乡村)+标题+图片说明”要求规范命名,如:“20240601+李明明+1390393xxxx+经开区新习镇刘堤口村+《喜获丰收》+永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麦收割”。

   4.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低级红”“高级黑”“庸俗化”。主办单位对收到的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投稿要求

     (一)投稿时间。鉴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殊性和农民丰收节的法定日期,“三农”摄影宣传活动年度起始为上年秋分日到当年秋分日。2024年投稿时间截至9月15日,之后投稿的作品可参与下一年度评选。

     (二)投稿路径

      1.邮箱发送。规范命名后的作品打包发送至濮阳市农业农村局邮箱(pysnyncj@163.com )。

   2.拷贝报送。规范命名后的作品将电子版拷贝至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311号市农业农村局北楼4楼,联系电话:03938154616。

   3.微信公众号上传。市农业农村局在官方公众号开辟“摄影宣传活动”栏目,长期征稿。进入“濮阳三农”微信公众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组照作品须按顺序上传)。

    (三)投稿方式

   1.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每个县(区)报送作品不少于100幅(示范区、工业园区不做数量要求),通过邮箱发送或者拷贝报送,不接受微信公众号上传。

   2.全市各级各类摄影协会,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通过邮箱发送或者拷贝报送,不接受微信公众号上传。

   3.摄影爱好者。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不接受邮箱发送或者拷贝报送。

       五、奖项设置

      2024年评选时间为9月15日—9月20日,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作品奖。

     (一)优秀组织奖

     评选对象为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各级各类摄影协会、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评选标准为投稿数量和作品获奖数量,具体评奖名额视参与情况确定。

     (二)优秀作品奖

      采取公开方式评奖,组照视为一幅作品,具体办法另行发布。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各3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各200元);

   优秀作品奖65名(奖金各100元)。

      作品展览

    (一)农民丰收节展示。优秀作品将用于濮阳市农民丰收节现场展示,对入展作品进行洗印、装裱、布展。

   (二)公益宣传推广。阳市农业农村局在门户网站开辟“濮阳‘三农’图片”栏目,宣传优秀摄影作品,展示濮阳“三农”风采。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7-2026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79715号   
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中段311号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   政府网站识别码:4109000013   
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0393-4418790   监督举报电话:8154616   蔬菜促销热线电话:0393-6631850   咨询服务热线:663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