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专题部署、重大问题推动落实、重点环节协调解决、重要任务督促办理,切实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任务高效落实。一是责任到位。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评目标,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二是经费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部署到位。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农业农村法治重大问题,并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加强依法治国理论学习。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在一把手的带领下,认真研读原文,深刻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二是狠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清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转变行政职能,优化服务效能。一是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运用。将行政审批便民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实时更新。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网上办件群众满意度、“好差评”主动评价覆盖率均达到100%,“互联网+监管”平台填报数据主项覆盖率达100%,全面实现了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共享。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2024年,组织开展农资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农机、渔业等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市场主体149家。其中:组织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14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85个,完成抽查任务85项,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录入并公示检查对象结果信息85条,录入公示率达到100%;组织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9项,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0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64个,完成抽查任务64项,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录入并公示检查对象结果信息64条,录入公示率达到100%。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采用新增文件“月月审查、月月汇总”、存量政策文件“月月评估、月月留档”的办法,对新增文件和存量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并认真排查。截至目前,共审查局文件159份,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没有出台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政策措施。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严格执行《河南省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四张清单”》,切实做到依法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三农”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积极宣传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等七个分编的要义。深入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制作发放民法典知识及案例解读宣传彩页,营造了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积极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提高了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全面巩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注重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报名选拔工作与村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结合起来,与秋季秸秆禁烧、人居环境整治宣讲活动结合起来,广泛营造宣传氛围,突出学用结合,强化效果导向,全力打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示范户遴选认定7855户,实现全市域行政村全覆盖,全市行政村示范户标志牌登记覆盖87%。三是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统一发布、报送备案等法定程序。同时增设法律顾问法制审核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积极预防和处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争议。截至目前,全面审查局文件159份,共备案规范性文件3份,均按照要求进行法制审核、备案。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制定《濮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定》,每年至少开展1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功能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评估,为规范性文件的变更、中止、终止、修改、补充或者废止提供依据,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
(五)健全执法体系,推进严格执法。一是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落实“四张清单”,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当事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提高当事人的法律遵从度,办理了一批行政指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行政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认真落实投诉举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审理程序、案卷管理归档、案件回访等制度,规范办案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从立案、告知到处罚决定,案件证据链条收集完整,事实清楚,案情清晰,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慎重。规范案卷制作格式,定期对案卷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集,集中解析案卷常见问题,通过案卷评查、案件审理等形式,保证办案质量。2024年9月在全省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办理的一起渔业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全省优秀执法案卷。12月,该案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质量突出案卷。三是积极推进执法协作。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按照我市与山东省聊城市、范县与莘县、台前县与阳谷县签订的《黄河禁渔期跨区域联动执法合作协议》,开展全方位、全水域、跨区域联动执法;开展市县联合执法20余次,对不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部门横向执法联动,开展座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共与公安机关开展座谈会4次。四是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组织执法骨干通过案例分析、经验分享、问题解析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常态化集中培训12次。2024年,市执法支队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单位、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竞技比武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六)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目前,濮阳市共立案56起,办结45起,罚款43.95万元,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通过集中学习、网络自学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濮阳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行政执法证申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部考试合格,切实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9月,在全省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办理的一起渔业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全省优秀执法案卷,12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质量突出案卷。四是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主动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和帮助,梳理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印发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10个领域合法生产经营宣传资料,与生产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对行政相对人有可能违法的倾向性行为,及时提醒,引导其合法经营。印发农资辨假及如何维权宣传材料4000份进行广泛宣传,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度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一是宣传深度不足。在面向广大农民群体进行法治宣传时,往往停留在表面的法律法规条文宣读,未能深入解读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细则,导致农民对一些重要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存在障碍。二是宣传形式单一。主要依赖传统的线下宣传方式,如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法律讲座等。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对于新媒体平台的利用严重不足。年轻一代的农民和农业从业者更多地活跃在网络平台上,但我们缺乏有针对性的线上法治宣传内容,如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的法治宣传,这使得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受到很大限制。
(二)法治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专业人才匮乏。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工作涉及众多复杂的法律法规,需要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背景的人才。然而,目前局内法治专业人才数量严重不足。在处理一些涉及农业知识产权、农村金融法律等较为复杂的事务时,缺乏专业人员的有效应对,往往需要借助外部律师或专家的力量,这不仅增加了成本,也影响了工作效率。二是培训体系不完善。 虽然有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但培训体系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培训内容较为零散,缺乏针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特点的全面培训课程。而且培训的频率较低,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及时进行培训学习,导致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法治工作要求。
(三)执法监督方面。一是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执法监督人员数量有限,面对广大的农业农村领域,监管范围过大,导致很多执法监督工作无法做到细致入微。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内部监督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监督不够精准;外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农民和农业企业等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对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反馈不够及时、有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力以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各项目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体系。一是加大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及农业从业者的法律意识。二是创新宣传方式,除了传统的线下讲座、宣传册发放外,利用新媒体平台如短视频、直播等,对农业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二)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不少于4次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2天,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新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二是扩充执法队伍。通过招聘和内部选拔等方式,增加执法人员数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业农村执法需求。
(三)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二是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报送备案、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流程监督机制,确保每一次执法行动都有明确的记录和审查流程。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全覆盖,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二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权力和责任,全程监督执法过程,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