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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药经营领域“清源”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5-8-28 09:09:28    点击:2271次    [关闭本页]

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药经营领域“清源”专项整治行动


农药质量安全关乎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为切实解决全市农药经营领域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进销货记录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自202585日起,市农业农村局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农药经营领域“清源”专项整治行动,以严监管、强执法、广宣传的组合举措,全面规范农药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关切与行业痛点,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支队、农药监管等业务骨干,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组2个,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督查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重点围绕三大核心领域展开:一是严查无农药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坚决取缔“黑门店”;二是严打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农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杜绝不合格农药流入市场;三是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破解“重销售、轻管理”难题。在8月首轮督查中,工作组已对全市236家农药经营门店实现全覆盖检查,现场发现并整改台账记录不规范、废弃物回收设施缺失等问题6个,立案查处农药案件3起。

为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市农业农村局同步开展“普法+培训”双轨宣传。一方面,印制《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乡镇政府、村集体农药经营者发放;另一方面,分县区、分批次组织农药经营者专题培训会,有效提升从业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与规范管理能力。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护身符’,也是一把‘双刃剑’,必须管好、用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打击查处力度,规范农药市场的经营秩序,做到发现一起,严打一起,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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