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00年国务院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生态省建设以来,全国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天津、山西、河南、湖北等16个省区市开展了生态省建设,超过1000多个市、县、区正在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细胞工程,大力开展生态市县建设,92个地区取得了生态市县的阶段性成果,获得了命名,建成了4596个生态乡镇,打造了一批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