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河南省经纪人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来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5-11-19 10:32:56    点击:244次    [关闭本页]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河南省经纪人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5年9月7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199512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经纪人条例》、 1997 5 23 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2002 7 27 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2011 11 25 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2013 9 26 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2016 9 30 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7-2026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79715号   
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中段311号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   政府网站识别码:4109000013   
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0393-4418790   监督举报电话:8154616   蔬菜促销热线电话:0393-6631850   咨询服务热线:663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