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关于印发濮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来源:局农经科    发布时间:2025-1-30 09:37:27    点击:1488次    [关闭本页]

关于印发濮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1.问:为什么开展防范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

答: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网格管理责任人在防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风险中的职责,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注册、发展到终止,实行全流程追踪管理服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逐步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2.问:此次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工作有什么?

答:首先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乡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风险工作的人员,合理设置网格。其次,各部门承担宣传引导、指导服务、应急处置等工作职责。

3.问:如何保障此次防范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答:为保障本次工作顺利进行,采取了多项保障措施,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舆情导控、建立联动机制。

4.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金融风险如何进行网格化管理?

答: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乡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风险工作的人员,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划分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模式,不留空白区域。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工作。乡镇(街道)是一级网格,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任网格长;服务区是二级网格,由服务区书记任网格长;村(社区)为三级网格,由包村人员任网格长。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7-2027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79715号   
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中段311号   电话:8154616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   政府网站识别码:41090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