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入库的公示
为高质量完成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打造与全市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6年,省厅下达我市第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205人,其中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550人(其中常规班300人、专题班250人);各任务县高素质农民培育655人(具体班次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资质和条件的涉农高校、农广校等公益性培育机构、社会培育机构。培育机构根据分层培育、培育质量等情况分一类(承接市级及以下农民培育任务的涉农高校、市农广校)、二类(承接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一类培育机构
一类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是指具备承接市级及以下农民培育任务的涉农高校。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有连续3年(含)以上培训经验。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4.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5.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践师资。
6.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7.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在以往培育中无重大投诉或纠纷事件,未受过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等。
8.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需提供上一年度培育证明材料)。
(二)二类培育机构
二类农民培训机构是指具备承接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
1.必备要求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有连续3年(含)以上培训经验。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4)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5)具有必要的培训设施和场所。教学办公设备齐全,自有多媒体教室(课桌可容纳70人)至少1个,食宿需满足自有或就近有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能一次性接待80人以上的条件。必须具备消防、卫生、安全防护等条件。
(6)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配备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有从业资格资质的财会人员不少于1名,专兼职教师不少于10名,其中中级以上职称(或等同级别)的师资占比不少于50%,自有师资不少于1名。
(7)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在以往培育中无重大投诉或纠纷事件,未受过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等。
(8)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需提供上一年度培育证明材料)。
2.严禁内容
(1)严禁利用农业系统公职人员职称证书充当机构遴选资质内容。
(2)严禁将农业系统公职人员列入工作日期间讲课师资。
四、遴选程序
(一)濮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告。
(二)相关主体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申报书(见附件2)。
(三)申报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条件评估。
(四)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申报单位培训能力、专业优势等情况,择优拟定培训机构,并将遴选结果在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濮阳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全市可从机构库中按照必要程序明确承担班次的机构。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7日前按要求报送材料电子版(WORD、PDF版)和纸质版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本公告由濮阳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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