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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7-1 08:57:43    点击:2025次    [关闭本页]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市〔2015〕1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全国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评定主要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市发〔2013〕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市〔2015〕11号)标准和要求进行。农业部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从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网站http://www.scs.moa.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全国示范基地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主体将相关材料报各省辖市(直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辖市(直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竞争选拔、优中选优”原则,会同其他农口部门筛选出本地推荐单位,并经公示后提出推荐意见及次序,于2015年7月20日前上报。
三、原则上每个省辖市(直管县)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四、省农业厅将组织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
五、已被认定为2013年度全国示范基地的,本次不再申报。2013年度本辖内有被评为全国示范基地的地市要对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随同本次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六、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寄)送至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刘志华
电话:0371-65918736
邮箱:scc65918671@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邮编:450006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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