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49.除有法定依据外,创建周期内没有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没有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6-27 11:44:50    点击:464次    [关闭本页]
主办: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中段311号    电话:0393-6631850
专题栏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