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法政办〔2019〕22号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度濮阳市依法行政考核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9年度濮阳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13日
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濮发〔2017〕2号)和《濮阳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濮法政办〔2019〕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市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19年纳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考核对象共37个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
此次考核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审查。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核对象报送的依法行政相关材料,并依据网络督导平台掌握情况及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2、3)。
(二)实地考核。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法制业务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核组,采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现场进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抽查案卷、查阅文档资料、现场查看工作情况等方法对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进行实地考核。
四、考核步骤
(一)报送材料(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18日)。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收集本部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的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资料,准备迎接考核。各县(区)政府不必报送考核资料。市直各部门务必于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考核资料报送至市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科(511房间),考核组将组织法制业务科室分别对考核资料进行书面评查。
(二)实地考核(2019年12月中下旬)。市依法行政考核组将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进行实地考核。
(三)考核结果认定和运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考核结果等次意见后,提请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等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作为督促整改的重点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督。考核结果将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或者通报,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作为全市依法行政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抄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考核相关工作,确保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保障依法行政考核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务求实效。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过程客观、公正、透明;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考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务求节俭。
(四)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通过考核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并注重归纳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
实地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依法行政指导科联系。
联系人:王延军 联系电话:0393—8163288,18639388927。
附件:1.纳入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单位名单
2.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县、区政府)
3.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市直行政执法部门)
4.加减分事项
附件1
纳入2019年度濮阳市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单位名单
一、县(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9个)
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37个)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烟草专卖局;濮阳银保监分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盐业执法支队;黄河河务局。
附件2
2019年度濮阳市依法行政(县、区)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方式及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6分) |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2分) | 做好豫“放管服”组办﹝2019﹞10号文件取消、调整、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情况;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等工作要求(4分) | 查看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查看5个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管理及收费情况。 | 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行政审批项目存在管理不规范、违法收费等情况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2.落实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情况(2分) | 安排部署编制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相关工作(2分) | 查阅考核对象安排部署编制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相关资料。 | 未安排部署编制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文件资料的,扣1分;未及时在本级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和更新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分) | 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2分) | 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追加调剂事项,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 | 本县(区)被审计等部门检查认定存在违反预算法规定情况的每项扣1分。 | 查阅资料 | |
4.深化商事制度(2分) |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分) | 查看以政府正式文件出台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查看当地由市场监管部恶牵头建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情况、查阅能反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的工作总结或简报。 | 未以政府正式文件出台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或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扣0.5分;未提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工作总结或简报的扣0.5分。 | 查阅资料 | |
5.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分) | 信用监管开展情况(2分) | 查看本县(区)出台的信用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或方案;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签订信用承诺书;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使用省、市信用平台提供的信用报告、信用数据或服务,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 | 县(区)未出台信用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或方案的扣0.5分;未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未签订信用承诺书的扣0.5分;未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的扣0.5分;未使用省、市信用平台提供的信用报告、信用数据或服务,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的扣0.5分。 | 查阅资料 | |
6.强化审计监督(2分) | 开展审计监督情况(2分) | 查看相关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整改函;按照审计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的时间,查看考核年度内应完成落实整改的情况。 | 审计决定书中反映的问题未整改或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超期整改落实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
7.加强统计制度落实(2分) |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40号)、《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分) | 查看县(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情况,查看有关部门依照统计法开展统计工作的相关情况(实施方案,工作信息、图资料、工作总结)。 | 县(区)未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具体方案或计划的扣1分;发生一起统计数据造假行为该项不得分。 | 查阅资料 | |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2分) |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情况;组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情况(2分) | 查看各县(区)组织开展的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的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活动总结,执法查处案件目录。 | 未制定县(区)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提供组织开展的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活动总结和执法查处案件目录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8分) | 9.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2分) |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期限和方式进行备案(2分) | 查看日常工作台账、规范性文件发文目录及备案审查系统。 | 有件不备的,发现1件,扣1分;报送备案文件为非规范性文件的,每件扣0.1分;超期的,每件扣0.2分。 | 查阅资料 |
10.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情况(2分) | 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五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分) | 根据备案审查系统日常工作台账确定分值。 | 应报送未报送,发现每少报1份,扣0.5分;报送文件每少1项程序或者程序不规范的,扣0.5分。 | 查阅资料 | |
11.规范性文件质量情况(3分) | 规范性文件符合制定权限,内容合法(3分) | 根据备案审查系统日常工作台账确定分值。 | 内容违法的,每发现1件,扣0.5分;制定机关未及时回复并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内容修改文件的,发现1件,扣1分;被上级行政机关撤销的,每发现1件,扣2分;内容违法,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查阅资料 | |
12.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情况(1分) | 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分析报告,报告内容详实、规范,报送及时(1分) | 查看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分析报告。 | 没有统计分析报告的,扣1分;未及时报送或者质量不高的,扣0.5分。 | 查阅资料 | |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5分) | 1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落实情况(2分) | 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分) | 查看5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查看考核对象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重点查看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情况。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每缺少1项,扣0.5分。 | 查阅资料 |
14.重大行政决策实体合法情况(2分)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合法(2分) | 随机抽查和收集新闻媒体报道,查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是否合法。 | 内容不合法的,每发现1项,扣1分。 | 查阅资料 | |
15.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情况(1分) | 建立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1分) | 查看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正式文件;查看政府聘请法律顾问证书。 | 未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扣0.5分;未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并颁发证书的扣0.5分。 | 查阅资料 | |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10分) | 16.制定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方案,组织开展调研、经验交流等活动情况(2分) | 印发县(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方案;组织开展的调研、经验交流等活动;形成相关典型经验材料(2分) | 查看县(区)制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方案;查阅组织开展的调研、经验交流等活动相关资料。 | 未制定县(区)制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方案的扣1分;未提供组织开展的调研、经验交流等活动相关资料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17.行政指导工作情况(2分) | 下发评查行政指导案卷或评选行政指导案例通知,开展具体的行政指导活动(2分) | 查阅评查行政指导案卷或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的通知;查阅开展行政指导活动的文件、照片、视频等资料。 | 未下发评查行政指导案卷或评选行政指导案例通知的扣1分;未提供开展行政指导活动的文件、照片、视频等资料的扣1分。 | ||
18.行政调解工作情况(2分) | 安排部署行政调解工作,梳理公布行政调解依据,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2分) | 查阅安排部署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查阅梳理公布行政调解依据,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相关情况。 | 未安排部署行政调解工作的扣1分;未梳理公布行政调解依据的扣0.5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的扣0.5分。 | ||
19.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情况(2分) | 组织本县(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2分) | 查看组织本县(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的情况。 | 未提供年度培训计划的扣1分;未提供培训通知、培训内容、培训信息、培训照片,培训工作总结的每项扣0.2分。 | ||
20.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督促检查工作情况(2分) | 县(区)要培育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对示范点建设每年督促检查不少于3次、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认真梳理归纳执法风险点,及时向社会公示(2分) | 查阅县(区)培育树立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相关资料,对示范点建设开展督促检查的情况、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梳理归纳执法风险点,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的情况。 | 县(区)未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扣0.5分;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每年开展督促检查3次,每少一次扣0.2分;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未梳理归纳执法风险点扣0.5分,未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的扣0.2分。 | ||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1分) | 2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情况(3分) | 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下发本县(区)实施方案;组织督导本县(区)行政执法机关按时完成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3分) | 查阅各县(区)制定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或实施方案;查看是否按照各项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督导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开展的工作情况。 | 未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或实施方案的扣2分;未按照各项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督导工作开展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22.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情况(2分) | 梳理并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1分) | 查看材料,登录政府网站。 | 未梳理公布的,扣0.5分;未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扣0.5分;经督促公布的,扣0.2分。 | 实地查看 | |
组织本级政府所属执法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形成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并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1分) | 发现一个部门未制作完成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图的,扣1分。 | ||||
2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情况(4分) | 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和综合法律培训考试;指导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2分) | 查看材料 | 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和综合法律培训考试的,扣2分。 | 查阅资料 | |
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合法率100%;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执法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制度;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2分) | 查看县(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四部门各2份行政执法案卷。 | 根据对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确定分值。 | |||
24.执法责任追究情况(2分) | 对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1分) | 查看材料 | 未报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材料的,扣1分;经督促报送的,扣0.5分。 | 查阅资料 | |
报送本地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报告(1分) | 未报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报告的,扣1分;经督促报送的,扣0.5分。 | ||||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8分) | 2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8分)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开展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1分) | 查看材料 | 未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对本地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公安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看涉商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3分) | 查阅资料、案卷,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结合自查报告报送情况确定分值。 | 未报送本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包括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扣1分;报送的自查情况报告内容缺少发现问题或整改措施的,发现1项,扣1分;检查中发现重大执法问题的,1起扣2分。 | 查阅资料 | ||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分) | 查看相关卷宗、文件、图片或多媒体资料。 | 未扎实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扣1分,每发生一件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扣0.2分。 | 查阅资料 | ||
(4)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情况(2分) | 查阅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相关材料和根据日常监督工作台账确定分值。 | 未开展群众投诉举报工作的,扣2分,开展效果不好的,扣1分;不处理举报案件,每发现1起,扣0.5分。 | 查阅资料 | ||
七、政务公开(8分) | 26.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公开(2分) | 落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公开情况(2分) | 根据政府网站,查看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是否公开。 | 未公开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的,扣2分;对比县(区)政府的行政许可清单,缺少1项,扣0.2分。 | 实地查看 |
27.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分) | 落实行政权力、财政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安全生产、就业、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分) | 根据政府网站,查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 未设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扣2分;开设专栏但公开内容不完整的,每缺少1个栏目,扣0.2分。 | 实地查看 | |
2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分) | 依法及时受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情况(2分) | 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负责人员、办理情况等资料,通过申请等方式抽查申请办理是否合法 |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0.5分;没有专职负责办理人员的,扣0.5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不规范的,超期答复、答复格式不规范、档案保存不完整的,发现1项,扣0.1分(扣分不超过0.5分);抽查办理不合法的,1项扣0.5分。 | 实地查看 | |
29.政府网站建设情况(2分) | 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情况(2分) | 根据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核成绩确定 | 考核成绩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得0.5分。 | 实地查看 | |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4分) | 30.行政复议工作情况(4分) | 行政首长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有效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1分) | 查看行政首长签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按规定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并进行分析报告,提供当年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每个县(区)政府报送3本案卷。 | 没有行政首长签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扣0.5分;未按规定进行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并分析报告的,扣0.5分。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按要求在办事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依法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100%;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错;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配合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2分) | 查看设立窗口的相关材料、行政复议案件卷宗,对案件受理、办理质量、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进行评查 | 没有设立窗口的,扣1分;办案质量不合格的,发现1起,扣1分;未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发现1起,扣1分。 | |||
行政复议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行政复议工作需要;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完善(1分) | 查看资料,落实行政复议办案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场所情况,确保2名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办理案件。 | 未按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要求,落实行政复议办案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场所,确保2名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办理案件的,每缺少1项,扣0.2分。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
31.行政应诉工作情况(4分) | 积极做好应诉工作;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认真落实法院的司法建议(2分) | 查阅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资料及落实法院司法建议的相关材料。 | 未执行法院裁判、落实法院司法建议的,发现1起,扣0.5分。 | 查阅资料 | |
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100%(2分) | 查看案卷,对案件的办理程序、案件内容、诉讼结果等环节进行评查。每个县(区)政府报送3本卷宗 | 根据应诉工作质量、败诉情况(分析败诉原因)确定分值。 | |||
32.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6分) |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5分) | 查看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情况,要求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12348”热线服务有效开展。 | 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未建设的扣1分;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实现全覆盖的扣0.2分; “12348”热线服务未扎实有效开展的扣0.2分。 | 实地查看 | |
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位,人民调解经费落实(1.5分) | 查看县(区)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文件和资料;查看人民调解相关资料;查阅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情况;查阅县(区)推进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促进涉企及特定领域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相关情况。 | 未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扣0.5分;县级人民调解中心、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乡镇(街道)调委会分别配备5名、3名、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少1人扣0.2分;人民调解经费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
持续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1.5分) | 查看各县(区)法律援助经费落实情况,要求县(区)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数额不低于上年度数额,且能及时、足额划拨到位。 | 预算或实际拨付数额每少于标准1万元扣0.3分;未提供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相关文件和拨付凭证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
落实我市“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举措和进度(1.5分) | 查看“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文件资料(年度工作要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正式文件、工作简报、媒体或视频报道材料、相关图片、工作总结,法治创建规范性文件及考核指导标准,开展宣传活动的覆盖率及成效)。 |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文件资料每少提供一项扣0.2分。 | 查阅资料 | ||
九、依法行政能力建设(9分) | 3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情况(4分) | 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情况(2分) | 查看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记录以及相关文本、图片或多媒体资料。 | 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年不少于4次,每缺少1次,扣0.5分 | 查阅资料 |
县(区)政府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2分) | 查看县(区)政府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的计划、通知、学习内容等相关文件、图片或多媒体资料。 | 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1年不少于2期,每缺少1期,扣1分。 | 查阅资料 | ||
34.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2分) |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2分) | 现场进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 根据测试情况,由考核组进行现场打分。 | 现场对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领导进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 |
35.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3分) | 政府法制机构各项保障与依法行政工作需要相适应(3分) | 抽查有关文件资料,查看了解政府法制机构、编制以及人员在编在岗工作情况 | 政府法制机构各项保障与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的,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
十、依法行政推进机制(11分) | 36.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安排部署和工作措施情况(2分) | 建立以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部署本县(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安排,以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1.5分) | 查看县(区)政府相关资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 未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扣0.5分;未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安排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37.组织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及时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分) | 组织开展2019年度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分) | 查看县(区)政府相关资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 未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扣1分;未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
38.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2分) | 主要领导或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1.5分) | 查看县(区)政府会议纪要和信息报道 | 未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本项不得分;只有会议纪要的,扣1.2分,只有信息报道的,扣1.4分。 | 查阅资料 | |
39.依法行政工作宣传情况(1分) | 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积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情况(1分) | 查看县(区)政府有关资料、网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 根据查阅情况确定分值。 | 查阅资料 | |
40.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4分) | 整改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有报告,材料充分,整改落实到位(4分)。 | 查阅整改报告,对整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 没有报告的,扣1分;对整改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没有整改的,扣3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 | 查阅资料 |
说 明:
1.本次考核总分100分;
2.计算扣分时,按每项“评分标准”扣完其所对应的分值为止;
3.没有考核内容的,不作评价;
4.本考核评分细则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市直行政执法部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方式及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2分) |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4分)。 | 做好豫“放管服”组办﹝2019﹞10号文件取消、调整、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情况;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等工作要求(4分) | 查看取消、调整、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文件;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的相关文件。 | 未及时出台取消、调整、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决定等文件并及时上报的,扣2分;行政审批项目存在管理不规范、违法收费等情况的,扣2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2.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4分)。 | 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及时在网上更新(4分)。 | 查阅考核对象制定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相关文件, 本部门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相关资料,查看网上更新公布情况。 | 未制定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扣1分;未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扣1分;未制定本部门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扣1分;未及时在本级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和更新的,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3.审计监督制度落实情况(2分) | 开展审计监督情况(2分) | 查看相关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整改函等资料。 | 未整改的,扣1分,整改不到位的,扣0.5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4.统计制度落实情况(2分) |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40号)、《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分) | 查看部门在本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情况。 | 工作中未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制度要求的扣1分;发生严重统计数据造假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10分) | 5.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2分) |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期限和方式进行备案(2分) | 查看日常工作台账、规范性文件发文目录及备案审查系统。 | 有件不备的,发现1件,扣1分;报送备案文件为非规范性文件的,每件扣0.1分;超期报送备案文件的,每件扣0.2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6.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情况(3分) | 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五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3分) | 根据备案审查系统日常工作台账确定分值。 | 未报送的,少报1份,扣0.5分;文件每少1项程序或者程序不规范的,扣0.5分。 | 日常考核 | |
7.规范性文件质量情况(4分) | 规范性文件符合制定权限,内容合法(4分) | 根据备案审查系统日常工作台账确定分值。 | 内容违法的,发现1件,扣0.5分;制定机关未及时回复并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内容修改文件的,发现1件,扣1分;被上级行政机关撤销的,发现1件,扣2分;内容违法,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4分。 | 日常考核 | |
8.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情况(1分) | 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分析报告,报告内容详实、规范,报送及时(1分) | 查看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分析报告。 | 没有统计分析报告的,扣1分;未及时报送或者质量不高的,扣0.5分。 | 日常考核 | |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5分) | 9.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情况(2分) | 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分) | 查看5份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查看考核对象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重点查看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情况。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每缺少1项,扣0.5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10.重大行政决策实体合法情况(2分)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合法(2分) | 随机抽查和收集新闻媒体报道,查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是否合法。 | 内容不合法的,每发现1项,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11.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情况(1分) | 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1分) |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下发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聘书。 | 未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13分) | 12.制定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方案,梳理行政执法风险点(4分) | 印发本部门2019年服务型执法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方案;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法律风险点(含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交流活动(4分) | 查看部门2019年服务型执法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方案;查看梳理的行政执法法律风险点(含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查阅组织开展的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交流等活动相关资料(4分)。 | 未印发本部门2019年服务型执法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法律风险点(含风险等级)的扣1分;未制定法律风险点防控措施的扣1分;未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交流等活动的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13.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情况(2分) | 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纳入本单位年度培训内容(2分) | 查看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的相关资料(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内容、培训信息、图片等)。 | 未开展培训工作该项不得分。 | ||
14.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参与情况(2分) | 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参加示范创建活动。(2分) | 查看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查看参与情况。 | 未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相关文件精神的扣1分;市确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未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扣1分。 | ||
15.行政指导工作情况(3分) | 评查行政指导案卷或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的通知,评查行政指导案卷的结果或评选出的行政指导案例(3分) | 评查行政指导案卷或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的通知,评查行政指导案卷的结果或评选出的行政指导案例等相关资料。 | 未提供评查行政指导案卷或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的通知,扣1分;未提供评查行政指导案卷的结果或评选出的行政指导案例,扣1分。 | ||
16.行政调解工作情况(2分) | 部署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梳理公布行政调解依据,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2分) | 查看部署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查阅梳理公布行政调解的依据,查阅领导分工、工作机构,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配备情况资料。提供3份行政调解案卷。 | 未部署行政调解工作的扣0.5分;未梳理公布行政调解依据的扣0.5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的扣0.5分。 | ||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3分) | 1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情况(3分) | 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下发本县(区)实施方案;组织督导本县(区)行政执法机关按时完成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3分) | 查阅各部门制定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或实施方案;查看是否按照各项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督导本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开展情况。 | 未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或实施方案的扣2分;未按照各项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督导工作开展的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18.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情况(2分) | 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权责事项(2分) | 查看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梳理情况报告。 | 未提供报告的该项不得分。 | ||
19.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情况(6分) | 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和综合法律培训考试;结合工作实际使用本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2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和综合法律培训考试的,扣1分;未使用本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扣1分。 | ||
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合法率100%;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执法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制度;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6分) | 提供3份部门行政执法案卷。 | 根据对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确定分值。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20.执法责任追究情况(2分) | 对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未报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材料的,扣1分;经督促报送的,扣0.5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报送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报告(1分) | 未报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报告的,扣1分;经督促报送的,扣0.5分。 | ||||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9分) | 2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9分) | 2019年1月1日—12月12日以来开展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2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未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对本部门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分) | 查看资料、案卷,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结合自查报告报送情况确定分值。 | 未报送本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包括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扣2分;报送的自查情况报告内容缺少发现问题或整改措施的,发现1项,扣1分;检查中发现重大执法问题的,每起扣3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分) | 查看相关卷宗、文件、图片或多媒体资料。 | 未扎实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扣1分,每发生一件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扣0.2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情况(2分) | 查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相关材料和根据日常监督工作台账确定分值。 | 未开展群众投诉举报的,扣2分,开展效果不好的,扣1分;不处理举报的,每发现1起,扣0.5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七、政务公开(8分) | 22.网上政务服务开展情况(2分) | 落实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情况(2分) | 根据部门网站,查看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是否实行网上预约、网上办理、取消奇葩证明,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相关情况。 | 未实行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扣2分。 | 现场查看 |
2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分) | 落实行政权力、财政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安全生产、就业、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分) | 根据部门网站,查看重点领域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 未设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扣2分;开设专栏但公开内容不完整的,每缺少1个栏目,扣0.2分。 | 现场查看 | |
2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分) | 依法及时受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情况(2分) | 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负责人员、办理情况等资料,通过申请等方式抽查申请办理是否合法。 |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0.5分;没有专职负责办理的,扣0.5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不规范的,超期答复、答复格式不规范、档案保存不完整的,发现1项,扣0.1分(扣分不超过0.5分);抽查办理不合法的,1项扣0.5分。 | 现场查看 | |
25.部门网站建设情况(2分) | 部门网站发布信息、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情况(2分) | 根据部门网站绩效考核成绩确定。 | 考核成绩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得0.5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 |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0分) | 26.行政复议工作情况(6分) | 行政负责人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有效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1分) | 查看行政负责人签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按规定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并进行分析报告,提供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 行政负责人未签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扣0.5分;未按规定进行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并分析报告的,扣0.5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每个部门报送3本案卷。 |
依法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100%;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错;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配合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3分) | 查看行政复议案件卷宗,对案件受理、办理质量、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进行评查。 | 办案质量不合格的,发现1起,扣1分;未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发现1起,扣1分。 | |||
行政复议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行政复议工作需要;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完善(2分) | 查看资料,落实行政复议办案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办公场所等情况,确保2名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办理案件。 | 未按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要求,落实行政复议办案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场所,确保2名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办理案件的;每缺少1项,扣0.3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现场查看 | ||
27.行政应诉工作情况(4分) | (1)积极做好应诉工作;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认真落实法院的司法建议(2分) | 查看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资料及落实法院司法建议的相关材料。 | 未执行法院裁判、落实法院司法建议的,发现1起,扣0.5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每个部门报送3本卷宗 | |
(2)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100%(2分) | 查看案卷,对案件的办理程序、案件内容、诉讼结果等环节进行评查。 | 根据应诉工作质量、败诉情况(分析败诉原因)确定分值。 | |||
九、依法行政能力建设(10分) | 28.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情况(4分) | (1)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情况(2分) | 查看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记录以及相关文件、信息简报、图片或多媒体资料。 | 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年不少于4次,每缺少1次,扣0.5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2)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或培训班(2分) | 查看各部门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或培训班的计划、会议通知、学习内容、信息简报、图片或多媒体资料等相关资料。 | 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或培训班每年不少于2期,每缺少1期,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29.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2分) |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2分) | 现场进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 根据测试情况,由考核组进行现场打分。 | 现场对部门主要领导或者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进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 |
30.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4分) | 部门法制机构各项保障与依法行政工作需要相适应(4分) | 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查看了解部门法制机构、编制以及人员在编在岗工作情况。 | 部门法制机构各项保障与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的,酌情扣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现场查看 | |
十、依法行政推进机制(10分) | 31.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安排部署和工作措施情况(1.5分) | 建立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法规科);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安排部署本部门210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1.5分) | 查看部门相关资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 未建立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并设立办公室(法规科)的,扣0.5分;未按时报送210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32.组织开展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及时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分) | 组织开展本部门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210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分) | 查看部门相关资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 未开展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扣1分;未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33.领导班子会议每年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1.5分) | 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1.5分) | 查看部门会议纪要和信息报道 | 未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的,扣1.5分;只有会议纪要的,扣1分,只有信息报道的,扣0.5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
34.依法行政工作宣传情况(1分) | 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积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1分) | 查看部门有关资料、网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 根据查阅情况确定分值 | 现场查看 | |
35.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4分) | 整改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有报告,材料充分,整改落实到位(4分) | 查阅整改报告,对整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 没有报告的,扣1分;对整改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没有整改的,扣3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 | 报送资料 集中评查 |
说 明:
1.本次考核总分100分;
2.计算扣分时,按每项“评分标准”扣完其所对应的分值为止;
3.没有考核内容的,不作评价;
4.本考核评分细则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
加减分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分别增加1分: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或者被市级以上机关评定为先进单位、示范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被市级以上机关作为典型经验予以介绍推广的;依法行政工作被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其他情形。加分情形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超过5分的,以5分为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考核事项按零分计算,并且在总分中再扣除1分: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违法行政或者行政不作为,引发恶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等事故的;不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领导小组确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扣分情形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扣分;累计扣分超过5分的,以5分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