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19年度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2019年,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局会议精神,在局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行政,强化服务,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宣传成效显著。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濮治市办〔2019〕9号)《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濮治市办〔2019〕16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有效落实。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宪法宣传周”活动动员会,制定并印发了《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对普法宣传做出了具体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农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我单位采取制作红旗标语、局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动态宣传、局办公楼门口悬挂条幅以及印发法律手册等方式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进行宪法和有关涉农法律知识的宣传。一是向群众发放了农业部门专门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手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宪法学习手册印制方式新颖、别出心裁,内容即涵盖了最新宪法的全部条款、又包含新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表及宪法基础知识问答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宪法的修改历史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二是结合我单位实际,向人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宣传资料600余份,提高了人民群众农业相关法律知识程度;三是解答了农民朋友关心的“土地流转”、“科学养殖”、“如何安全使用农药”等贴近生活的问题。
三、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年度培训计划,把法治课程作为局里举办的有关培训的必修课,保证法治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们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两次,每次2人。同时,组织我单位22名执法人员参加由市法制办开展的行政执法培训班,22名执法人员全部考核通过。
四、认真组织送法律进农村、进企业主题日活动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乡村建设,在各乡镇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制作条幅、标语、展板、挂图,组织现场政策法律咨询,发放《宪法》、《农业法》、《种子法》等宣传手册,营造法治乡村建设氛围。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对农民群众专题辅导宪法及农业相关法律法规。选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由点及面,推动宣传宪法,在广大农民群体中掀起宪法学习高潮。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研究、解决“三农”问题,让百姓共享农业科技成果,让民主法治建设走进农村广阔天地。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800余人。
五、精心组织送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
为更好的服务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我单位按照“居民所需、党员所能”的原则,组织在职党员到都市花园社区报到,为居民群众解疑答惑,共建幸福社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局机关支部与台前县马楼乡闫霍村村支部结对帮扶,开展法律宣传与教育工作,普及农业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学会用法捍卫自己的权利。
六、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创新开展微信快板普法。持续发挥微信便捷功能,通过“濮阳农业农村普法群”,利用小品、戏剧、快板等文艺方式,坚持不间断地对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普及。收到了良好效果,在全省农业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