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18年以来本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说明
自成立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精神弘扬,推进农业法治实践,推进农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例行法治的自觉性,提升行政相对人、农民群众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说明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杨运教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三是以考核监督为手段, 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推进依法行政,狠抓重点环节
一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转变执法作风。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印发《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对当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提升综合素质。以原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建设项目”为依托,先后为四个县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别争取原农业部的执法项目,有效改善了基层执法机构的办公条件。四年多来,共安排36人参加了省级以上举办的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三是坚持农民利益最大化,净化“三农”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假冒伪劣、药品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破坏资源等突出问题,每年都坚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等一系列重大执法行动,有效净化了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三、推进科学决策,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法(试行)》《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试行)》,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部门预算、农民负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明确责任追究程序、范围及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突出法律顾问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参与信访接待,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决策水平,增强了我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三是狠抓信访稳定工作。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近年来,各地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时有发生,为此,我局适应新的形势,成立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关培训。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