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濮阳市农业农村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突发事件
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提高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时效,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危害,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利用信息发布系统制作、发布(含调整和解除)、传播突发事件信息、重要通知等信息,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局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和运行由局办公室负责,并负责突发事件信息与重要通知等信息文本的编写制作、发布、存档等。各部门职责范围内需发布的突发事件信息,统一汇总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制作与发布工作。
第四条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时效内发布权威信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发声.
第五条 信息发布系统的信息制作与发布严格执行审核签发程序。各部门制作上报的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报局办公室审核,呈报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经批准后方可发布,严禁不经审批就发布信息。
第六条 信息的制作与发布必须严肃、准确。信息制作须经2人以上逐字校对无误后,确保信息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方可提交审核签发。
第七条 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本局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权限资料、账户和密码等信息。严禁通过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涉密、违法信息,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系统各模块功能,熟练掌握平台操作,加强系统运行监控和日常管理,及时收集更新发布对象信息,保障网络畅通。
第九条 信息发布系统运行中遇到问题要认真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配合做好系统完善升级工作。
第十条 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濮阳市农业农村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系统信息发布登记表
附件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突发事件
信息发布系统信息发布登记表
编号:
发布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信息类别 | □突发事件 □重要通知 |
标题 | |
内容 | |
发布范围 | □本部门 □相关部门 □相关区域 □全网公众 |
发布渠道 | □106509666160327短信 □大喇叭 □显示屏 □传真 □邮箱 |
制作发布:(签名) 审核:(签名) 签发:(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