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农业畜牧局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紧紧围绕《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三是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把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真正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效果。四是加强考核监督。以考核监督为手段, 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濮阳市农业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法(试行)》《濮阳市农业局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试行)》,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部门预算、农民负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明确责任追究程序、范围及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突出法律顾问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参与信访接待,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决策水平,增强了我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工作
由于“七五”期间,我局一直处于机构改革过程中,先是原农业局、原畜牧局合并成农业畜牧局,虽然原单位和新单位都很重视这项工作,但由于机构一直处于变动之中,去年梳理好的事项清单今年又有了新的变动。目前,我局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统一安排下,已经完成了政务信息一体化工作,现在正在进行“互联网+监管”的录入工作。但由于机构改革,许多职能划分问题还没有梳理完全,所以这项工作,目前仍在推进当中。
四、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一是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原农业畜牧局自2016年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始,多次印发文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原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主体、责任单位、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素,包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14项随机抽查事项,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今年,我局将根据新的情况,重新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事项,原农业畜牧局各相关业务科站均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充实完善、动态更新,涵盖了权责清单中的行政监督检查所对应的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分类管理,将重点领域、高风险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三是完善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对跨区域、跨层级或跨部门的检查事项,明确抽查目标、抽查重点、抽查方式以及联合抽查、综合执法的具体程序,进一步细化随机抽取过程留痕、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要求。四是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相关业务科站每年都要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事项,列入年度“双随机”监管重点。五是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检查对象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建立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发布“红黑榜”,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每年都要召开专门会议,印发《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对当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现场指导、典型经验交流、行政执法案卷评比、培育示范点等举措,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原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建设项目”为依托,先后为四个县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别争取15万元的执法项目,有效改善了基层执法机构的办公条件。同时,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我市农业基层执法队伍的形象。三年多来,共安排28人参加了省级以上举办的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假冒伪劣、药品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破坏资源等突出问题,每年都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一系列重大执法行动。县区农业畜牧部门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履职、主动出击,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坚决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依法主动化解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近年来,各地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时有发生,为此,我局适应新的形势,成立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进行了这方面的培训。“七五”以来,我们还没有受理过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制度,加大查处和化解信访矛盾的力度,建立交办、催办督查制度,注重实效,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全市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经过多年建设,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6个,聘用仲裁员达134人,基本做到了纠纷有专门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办理,在专门场所解决,仲裁工作能力有效提升。
七、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实施《濮阳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一是创新开展法律“一进四送”活动,即法律进机关和送法律到农村、到农业龙头企业、到农民合作社、到农村社区。“七五”以来,共深入村、企业、社区等20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受咨询2000多人次。二是创新开展微信快板普法。充分发挥微信便捷功能,于2018年10月开设了“濮阳农业普法群”(今名“濮阳农业农村普法群”),把法律条文改编成快板形式,对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普及。目前,已形成了《说快板 学宪法》成果。三是抓住关键节点进行普法宣传。结合“3·15”“12·4”国家宪法日和农业生产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农民的法治宣传活动。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年度培训计划,把法治课程作为局里举办的有关培训的必修课,保证法治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七五”以来,主要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和新修订的《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2018年10月份,专门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知识考试。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法治理念没有普遍树立、监督机制不够严格、权责不清越位缺位等现象。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