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政法〔2019〕14号)和《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政办〔2019〕1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进,并结合实际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工作。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执行行政执法任务时始终遵守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在省执法监督网及我市“两法衔接”平台上传案件情况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合法规范、客观全面的做好文字和影像记录,保证文书和案卷如实准确、影像信息清晰全面。对执法程序的启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同时还对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和归档进行严格要求,做到可回溯管理。我局还更新了清晰度更高的执法设备,如: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像机、无人机等。
四、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案件评查是规范执法的有力抓手。我局多年来坚持通过集中式、互评式等方法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以队为单位,通过查看案卷中执法主体、证据、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办案程序、案卷核审、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交叉互评。通过开展评查活动,可以交流讨论案件的定性是否合理和案件查处技巧,对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和水平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今后,我局将继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建设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