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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
57.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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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制度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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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行刑衔接案件清单的说明
2020-12-10 11:20:44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行政处罚结案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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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行刑衔接的案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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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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