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承诺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承诺服务措施
 
    为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农村、农民和龙头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们郑重承诺: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和农技推广等工作,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的工作范围、职责和纪律;公开行政审批的项目和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收费依据、范围、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廉政规定和监督服务电话。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四、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完善行政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条龙服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五、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不断规范各级农业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违纪行为。
    七、履行岗位职责,实施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未限期办结有关事项,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群众,假公济私或违规收费、罚款以及摊派等行为,根据有关制度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告诫或纪律处分。
    八、为保证以上承诺的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受理违反承诺的投诉举报,并于收到投诉举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查办结果。投诉电话:8154616,欢迎社会监督举报。